永康市购房补助资格获取程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浙里办””“浙里人才管家”中的指定入口,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一步:浙里办客户端搜索“浙里人才管家”,然后点击“浙里人才管家”图标。
第二步:如果未进行“人才码申领”,则点击“人才码申领”图标,“人才码申领”成功后点击“公共服务”图标
第三步:点击人才服务地图中的“金华”图片,进入页面后点击区县特色中的“永康市”图标,
第四步:选择“政务服务”模块中自已要申报的业务
图源:本地宝综合“小红书”
(二)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人才资格、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和材料真实性等。
》》用人单位审核永康市购房补助流程(步骤+图解)
(三)联审
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并联审核。
1.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企业人员人才资格(除学历学位)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享受永康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情况。
2. 市发改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信用情况。
3. 市教育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学历学位真实性
4. 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登记记录。
5.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未成年子女情况。
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国有土地性质的住宅类不动产和城区居委会范围内的不动产情况。
7. 市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各项永康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四)审定
1. 市人力社保局将部门联审结果汇总审核后,在公开网站平台面向社会公示资格获取情况,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获得享受购房补助政策资格,每月由市人力社保局将有关信息汇总提交至市城投集团。
2. 购房补助资格保留时间 1年,自市人力社保局向市城投集团提交信息之日起计。
补助流程:具备购房补助资格人员凭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向市城投集团提出申请,城投集团审核通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