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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4日电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千余套房屋及商铺查封抵押情况,办结时间从原来的2周缩减到3日内;办理查封、解封房屋,在无法院人员参与下,公司管理人仅凭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即可快速办结——这是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人民法院在积极推行“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改革事项的一次有益尝试。
据悉,宣恩法院作为湖北省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示范点之一,不断在简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手续及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等方面大胆探索,着力破解管理人履职堵点、难点问题,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
宣恩法院结合本地实际,与6家事权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解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起全流程、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明确法院线上查控财产的结果需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管理人,开通了管理人线下查询破产财产“绿色通道”;明确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如其他相关法院未依法解封的,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办理解封手续即可处置等,有效提升管理人履职效率。
此外,宣恩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不定期与管理人、行政事权部门对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事务的办理进行信息沟通、问题协商,促进工作协作,确保先行改革事项落地。(魏哲哲、高娥、刘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