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资料图)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
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4,135,409.23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373,005.61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6,345,813.02 元,减去 2022
年实施的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9,068,225.00 元,加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考核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508,125
股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可撤销现金股利 60,975.00 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
润为 301,100,966.64 元,资本公积余额 232,680,262.96 元。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限售期满,原 3 名激励对象陈小红、生红蕾、熊伟因个人原因于限售期满前离
职,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第十三章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此三名离职人
员共持有的 4,500 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90,682,250股,扣除上述
回购的4,500股,余190,677,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19,067,77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
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票回购注销已完成,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2),公司总股本由190,682,250股减至190,677,750股。公司本次以
发现金19,067,775.00元。
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
后的190,677,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
金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2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前进
咨询电话:010-58731208
传真电话:010-5873120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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